书名:十日诡谈

第七十五章 关于冥婚(一)

    不过少阴李家的净身祠在哪儿,陈可等人还不清楚,还是得在这大宅子里摸索才能知道。
    “太阴楼都那么大,这少阴楼的规模想来也不会差到哪儿去,而且这里还有作坊,想来这少阳楼比太阴楼还要大。”
    谢勇超吐了口气,随后转身将手电照向了后方三层高的楼阁,“咱们是先从哪边开始?前厅左右是封闭的,要上去肯定得穿过前厅去后院,要不咱们先去后院瞧瞧?”
    去后院是肯定的,毕竟这里只有后院才能通往别处,陈可与众人一起穿过了前厅。
    “这后面也忒大了,刚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前院和前厅就巴掌大点,想不到这里面别有洞天,你们看,这左右两条走廊加起来得有上百米了吧?”
    谢勇超手电往左右一扫倒吸了一口凉气。
    在陈可等人正前方分别有三条长廊,这三条长廊将这后院广袤的区域切割成了‘山’字型。
    以中间那一条长廊为中心切割线将左右两边切割出了两个十分宽广的庭院,而在这两个庭院左右两侧边缘的走廊中则是一排厢房。
    中间这条走廊最前方红雾与黑夜交融的空中,一团巨大的阴影昭示着那边有一栋堪称雄伟的建筑物,像是一个四五层楼高的阁楼。
    “恩?来电了?”
    刘志军一声嘀咕,陈可这才发现他们站在的这条冗长的走廊,不知道什么时候挂着的灯笼竟然全亮了。
    “什么他娘的来电了?这儿有电线吗?这是感应灯笼。”
    谢勇超说着将自己手电关上,“正好,给咱们的手电省省电,接下来还不知道要在这儿呆多久呢。”
    电源在这儿可是稀罕营生,陈可这次来虽然也背了移动电源,但也坚持不了太多天。
    众人关上手电之后,傅诗音用手指着左手边的方向,“那边有上去的楼梯,我们是先去二楼看看还是直接去最前面那座阁楼?”
    “由近到远吧,这五大家我是一间屋子也不想放过。”
    刘志军也赞同陈可说的,黄泉村中的最为关键的信息肯定就分散在五大家之中。
    自从他们到了之后,屋里屋外的灯笼全都亮起来了,但是灯火通明却没有让他们增加多少安全感,反而心中突然升起诡异。
    这里空无一人,灯笼是怎么自己点着的?而且是他们到了之后才亮起来的,难道真是那些鬼为了方便他们才去点着的灯笼?
    不出意料的是,上楼之后也是又深又长的走廊,谢勇超打趣道:“说真的,要是把这地方盘下来开个度假村,肯定能挣不少钱。”
    “你的脑子也算是天马行空了,那你打算用什么噱头去吸引游客?黄泉三日游,黄泉七日游?凡是来这儿六十岁以上的游客免费超度?”
    陈可摇头说。
    “这又不是不可行,人家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你看看这地方也算是山清水秀,又全是古香古色的房屋,最适合做避暑度假村了。”
    谢勇超说得十分认真,陈可也不由笑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旅游业确实是这么做的不假,所以你的意思是,这黄泉村靠着黄泉,所以就吃阴曹地府?也就是你敢这么想,谁让你身份特殊呢。”
    听陈可说谢勇超身份特殊,傅诗音和刘志军两人都感到好奇。
    “难道,他也是王山村五家之中某一家的后裔?”傅诗音问,陈可呵呵一笑,“这五家算什么,人家可是阎王爷的姑爷。”
    “啊?超爷,你,你啥时候跟阎王爷打得亲家啊?这跟你说媒的也是胆子啊,该不会是介绍你去结冥婚吧?”
    刘志军面露惊讶之色。
    “名婚?啥玩意儿?跟名人结婚?你给我介绍啊?”谢勇超盯着刘志军,后者赶紧摆手解释:“我哪儿认识什么名人啊,冥婚,也就是阴婚。
    一些地方的民俗有这个讲究,说白了就是替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订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
    一些老人就认为,如果不替他们完婚,他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
    因此,一定要为他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而如果没有这样合适的人选,那也会找活人代替完成这样一个仪式。”
    “我看你比较适合,一会我看看在这儿给你物色物色,到时候你也别回去了,直接跟着你新媳妇儿去阴曹地府报到,以你的学识说不定还能在阴曹地府谋个文职吃上神仙饭。”
    谢勇超皮笑肉不笑地说。
    刘志军听他这么一说,看他这副表情当即求饶,“超爷,你就别吓唬我了,我胆子小,我以为陈医生说的是真的呢,没想到你们是闹着玩的。”
    这时候走在最前面的陈可已经来到了一间屋子前,他往屋里看了两眼开口道:“不过你刚说的冥婚,倒是给了我一些启示,我在想,那两次变故跟冥婚会不会有沾点什么关系,不然月弄蝶也好还是苏晓晓也罢,怎么都选择宁死不屈这条路。”
    除了死之外,就算要报复也还有很多的方式,陈可觉得或许其中还有隐情。
    “这个也没办法确定,除非找到更多的信息才能知道。”傅诗音说着走入了这间厢房之中,往四处看了看后又退了出来,“里面连个柜子都没有,只有堆放了一些桌子板凳的杂物间。”
    众人继续往前,以冥婚这个话题继续延伸下去。
    “我们那嘎达可没听过什么冥婚,真有人给死人娶媳妇儿或者找老公的?”谢勇超问。
    “当然是真的,冥婚在先秦时期就有了,而且因为冥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还被禁止过,《周礼》上就‘禁迁葬与嫁殇者’,这个殇者就是死人的意思。
    而要说冥婚最为盛行还得是宋代,康誉之的《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且合葬。
    《元史·列女传》中也有记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
    《明史·列女传》也有,‘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等等,古籍上有关冥婚的记载还有许多。
    而到了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文明观念的加强已经大幅减少,不过仍在一些地方很盛行,直到晚清的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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